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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預防、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(fā)生與流行,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(wèi)生,制定本法。第二條 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,防治結合、分類管理、依靠科學、依靠群眾。第三條 本法規(guī)定的傳染病分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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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應急條例(2003年5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《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修訂)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、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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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規(guī)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,制定本法。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權利、財產權利,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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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(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)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(fā)事件的發(fā)生,控制、減輕和消除突發(fā)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,規(guī)范突發(fā)事件應對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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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(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)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防范、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,維護國家安全,根據憲法,制定本法。第二條 反間諜工作堅持中央統(tǒng)一領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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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despertardesonora.com/uploads/20240412/lDkWUmchOrtEMixH/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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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十一)(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)一、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:"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"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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