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投資者: 
       根據大商所下發(fā)的《關于調整焦炭、焦煤品種交易手續(xù)費收取標準的通知》(大商所發(fā)[2017]231號),經公司研究決定,根據交易所調整幅度做同步調整,自2017年7月31日晚夜盤交易時起,在原有標準基礎上,焦炭和焦煤品種的1、5、9月份合約日內交易手續(xù)費標準降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.8。
       如有疑問,請致電客服4006329997。

       特此通知。  

 

招金期貨有限公司 
2017年7月31日